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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省委政法委第一政治督察组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延伸督察并对全市法院进行政治督察动员。督察组副组长、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法官起绍洪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伍玉荣主持。
2019年以来, 在案件上升情况下,曲靖中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在全省连续三年位列前三名。2021年曲靖中院在省高院和曲靖市综合考核中都荣获“优秀等次”。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通过了“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验收;对208名罪犯依法裁定特赦;审结涉疫情犯罪案件22件,对故意杀害疫情防控人员的被告人张卫平判处死刑;为德宏法院提供价值60万元抗疫物资;参与完成脱贫攻坚、援藏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政治任务。
2019年以来,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38019件,惩处涉金融犯罪案件217件,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60件1730人,重刑率34.16%,人民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张鉴、钱宝平等黑恶势力被依法严惩。
2019年以来,中院民商事案件一审、二审调撤率同比上升2.4%。中央第十巡视组交办的210件信访件、集中治理重复访上级法院交办63件信访件全部办结。快审团队收案1708件,审结1450件,结案率84.89%,其中调解撤诉217件,调撤率为14.96%。
期间,曲靖中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文化示范单位、司法公开示范单位、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连续4届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起绍洪对中院近三年来主要工作做法和成效表示肯定,同时希望全市法院:
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政治督察的重要意义。
主动接受督察组的监督检查,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强化责任担当,全力做好开展政治督察的配合工作,以政治督察整改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
曲靖中院党组就自觉接受政治督察,提出三点要求:
深化认识,正确对待。政治督察是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有力手段,也是对曲靖法院工作的关心和鞭策!广大干警要把此次政治督察当做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当作一次纪律作风检查、工作成效检验的良好机会。政治督察期间,全市法院应全力配合做好服务保障,并主动接受监督指导,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对政治督察发现的问题,细化分解任务,逐条提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抓实整改。从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进行再动员,建立并实施整改“销号制”,对意见建议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按照工作职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巩固成果,完善机制。针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明确院党组领导负责、职能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责任分工,加紧筹划调研,尽快完成相应规章的研究制定和制度汇编工作,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的同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以常态化的整改状态,孜孜不倦的整改精神,加强工作推进机制和制度落实机制,推动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会后,第一政治督察组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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