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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域治理】黄泥河:​法庭开到“家门口”

2022年05月16日      来源:富源法院

近日,富源县人民法院黄泥河中心法庭人员趁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驱车四十公里来到十八连山镇,着力诉前就地化解三桩相邻关系纠纷。

在这农忙时节,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真正让司法的温暖传递到乡村寨里、田间地头。

 

纠纷一:

 

李某与张某从土地下户时便相邻而居,之前两户人家都是老瓦房,房子不大,地点很宽,进进出出都很方便,相处也非常融洽。

随着两户人家先后拆旧建新,房子能建多宽是多宽,后建房屋的李某三层楼房平地起,张某发现自家出行的通道变窄了,双方纠纷就此发生,几经调解无果,只得诉诸法院。

 

法庭人员在前来争议所在地的途中,便与当地的村委会书记、综治调解员、特邀调解员联系,聚集优势力量来到李某与张某的住所,先是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验,了解具体情况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在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法庭及时组织开庭,一场家门口的巡回审判就此展开。

 

 

随着一句“现在宣布开庭”,围观人员越来越多,双方当事人虽未能协商一致,但庭审中也心平气和的面对纠纷,且对争议的一部分达成了协议,对未能达成协议的另一部分争议也不吵不闹,如实陈述。

庭审结束,承办法官趁热打铁,围绕邻里关系开展了一堂司法教育课,“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应团结、友爱、互助,珍惜邻里情,多一点理解与宽容,在不可避免发生矛盾时也要理智对待,遇事找法,拒绝大打出手的暴力行为。

现场群众对巡回审判工作赞不绝口,并希望能选取更多不同类型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成为群众身边的法庭。

 

 

巡回法庭“搬到”家门口,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达到了“一次巡回,多重效益”,法庭将继续发挥巡回审判职能,顺应民意,尽力而为,真正做到“人民有所呼,司法有所应。”

 

纠纷二:

 

张某及其兄弟十户人家的祖坟与尹某的住房相邻,坟地已有百年之久,双方发生纠纷之前坟地前的空地较宽,但在2022年尹某建房屋后墙开挖的墙角与坟墓之间的空隙较小,占用了坟墓前的大部分空地,对张某等十户人家以后的祭祖活动影响较大,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双方的主要矛盾在于坟地前的月台宽度,与乡村的善良风俗和村规民约密不可分,法庭在收到起诉材料时,将案件委派给当地群众基础好的特邀调解员先行调解。

法庭人员来到当地村委会后,了解到调解员已发挥其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劝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初步的协议,趁着法庭人员的到来,当天便将双方的协议落实,一桩怨气沉重的相邻纠纷,在特邀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心平气和的解决。

当问起调解员“两家的纠纷怎么样了”,他只是笑着说:“放心,都达成协议了”。因为用心,所以放心,特邀调解员们为多元解纷工作贡献了自己的光和热,助推多元解纷落到实处,他们的风采值得我们高度赞扬。

 

 

纠纷三:

 

 

许某为了能更方便地从柏油路上通行至自家耕种土地,联合同村的三户人家从柏油路上挖了一条机耕路通行至管理的耕地上,但贾某认为该机耕路占用的地块属于其林地范围,有碍于其对林地的管理使用,故将许某诉至法庭。

 

 

考虑到双方的矛盾并不尖锐,法庭联合十八连山镇综治办、林业局、司法所,共同来到争议地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法庭及各部门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坚持情法理并重,苦口婆心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向他们解释民法典及有关林地的法律规定,并提出了兼顾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多部门联动调解,多方合力化解纠纷,诉源治理得以持续推进,为辖区乡村振兴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桩纠纷三个村寨,烈日下的奔波只为乡村邻里纠纷能平和化解,促进乡村和谐稳定。法庭把庭审开到村寨院落,把纠纷委派给群众身边人,把矛盾联动到部门机关,进一步畅通了多元解纷渠道,让大量矛盾化于未发、止于未诉,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法庭干部将继续背着法徽,带着温暖,走进乡村故里,深入田间地头,把司法公正的阳光雨露送到群众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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