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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倾情矫正未成年 “迷途羔羊”获新生

2021年09月13日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有这样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曾经违法犯罪,在高墙外服刑,他们就是社区矫正对象。对于未成年的社区矫正对象,他们犹如“迷途的羔羊”,为了让这些“迷途羔羊”知错能改、步入正轨,富乐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者多措并举,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越来越多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重拾信心、重塑人生。

    社区矫正对象黄某,男,2002年生,入矫时还差2个月满十八岁,黄某于2020年1 月受朋友纠集,在罗平县富乐集镇持械斗殴,犯聚众斗殴罪被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富乐司法所接收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后,发现他表现消极,对社区矫正入矫宣告要求和日常监管提醒置之不理,在随后开展的集中教育中,显现一副无所谓态度,多次以“没看见通知”“睡着了”等各种理由迟到,或是学习记录不认真等。通过走访邻居和其父母了解到,其在家里表现相对以前本就寡言少语的他变得更加沉默了,每天除了看手机就是睡觉。矫正小组通过分析得出黄某年纪小、自控能力差,自身法律知识淡薄,平时缺乏引导,突然遭遇入矫3个月的严管,是其产生抗拒心理等消极表现的原因。

    富乐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考虑到青少年叛逆的心理,对黄某针对性量身定制了适合其未成年身心特点的矫正方案。例如,一是经常通过微信与黄某交流,从文字互动到微信视频,一边关心其生活情况,一边逐渐消除其抗拒监管的心理,重构社会认知。二是改到所报到为去家走访,走访该村的其他人员顺便叫他给我们引路,让他感受到价值所在,并借助亲情的力量协助其消除心理障碍。三是教育学习的课程准备也力求新颖生动,从“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的法治教育、《刑法修正案(十一)》英烈保护法治教育、“爱国爱党、崇德尚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公德的道德教育、“学习四史,展望未来”的党史教育。工作人员将成年与未成年分开教育,还特意安排黄某在集中教育时带头诵读,树立其自信心。四是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实施“心起点,新生活”心理健康辅导,注重帮助其心理调试,培育健康心理。通过系列教育学习和心理辅导活动,不仅改善了其内向腼腆的性格,也培养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其对矫正规定从被动为主动。

    最终,通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年来的教育帮扶和正确引导,黄某在一年的社区矫正期限内考了驾照,学了塔吊。近日,黄某已顺利解矫,开启了属于他的新生活,他打视频电话告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我和王某(注:另一个同时解矫的未成年矫正对象)都在福建厦门开塔吊,每月8000元,谢谢所长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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