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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检察院、区司法局 联合对社区矫正对象公开训诫

2021年05月26日      来源:曲靖检察

  为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对社区矫正实行检察监督,日前,沾益区人民检察院、沾益区司法局在金龙街道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教育会上,共同对违反监管规定、未履行法定报告义务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某进行公开训诫宣告。

 


 

  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陈某某进行身份核对后,宣读了训诫决定书,矫正科负责人对陈某某进行了严肃训诫。陈某某对违反监管规定的行为作了深刻检查,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矫正规定,做到按时打卡,按时参加矫正学习。

 

 

  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工作人员围绕“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的理念和价值”、“正确理解社区矫正法”两个方面,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列举了一些典型案例,对陈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继续违反社区矫正法监管规定将导致收监执行的严重后果,并告诫参加学习的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积极接受司法所教育矫正,努力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此次训诫,使包括陈某某在内的28名矫正对象增强了在矫意识、身份意识,严肃了矫正纪律,对矫正对象起到了警示教育作用,为维护金龙社区的正常监管、有效监管奠定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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