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行政_qj >> 

选派警察助力南宁司法所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2021年02月25日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自《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后,曲靖市司法局选派叶警官、董警官到麒麟区司法局驻南宁司法所积极参与驻所一线工作,发挥监管优势,实现南宁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改观,进一步推动了南宁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效果双提升。

一是规范矫正衔接。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选派警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矫宣告,开展首次谈话,强调纪律要求,全面了解他们的生活、工作和家庭情况,要求他们端正态度,严格服从社区矫正制度管理,自觉接受司法所的监管,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将“墙内”的入监教育内容融入到“监外”入矫教育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为开展矫正教育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是提升矫治质量。指导司法所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档案,规范工作流程;积极参与指导每月开展的集中学习,把“高墙内外”服刑的差异,讲授社区矫正制度的优势,告诫矫正对象珍惜在社会服刑的机会,让他们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不仅是一座“无围墙的监狱”,也是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归社会的“中途站”,增强他们接受改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对于一些不服管教、身份意识淡薄的社区矫正对象,选派警察通过单独训诫谈话,提醒震慑违规人员,做到令行禁止,强化纪律意识,切实服从监督管理;在开展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时,选派警察利用专业知识、执法经验等优势,对调查对象是否适用社区矫正提出意见建议;在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中,选派警察精准掌握对象动态,及时核实处理定位异常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查,有效避免了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三是注重工作实效。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选派警察自入驻南宁司法所以来,累计参与入矫宣告28人次、个别谈话50余人次、授课8次,训诫谈话3人次,调查评估1人次,走访20余人次,解矫宣告21人次。有序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使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提高,彰显了社区矫正刑事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技术支持:云南建功星科技有限公司
滇公网安备 53030202000289号
滇ICP备1900967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