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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1年01月18日      来源:罗平县检察院

近年来,以“四个主动”工作法内强素质提质效、外强监督提公信,有效深化了检务公开力度,提高了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工作水平,打造出开放、透明、便民、高效的阳光检务,大大提升了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连续两届获云南省“省级文明单位”。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主动适应改革要求,优化司法资源立公信

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准确厘定各部门职能,定岗定员优化司法资源和检察人员配置,构建了职责明确、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党建引领、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等狠抓过硬检察队伍素质建设为重点,以建立健全检察官权力清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惩戒制度和业绩考评办法等配套工作机制为抓手,形成权责明确、协作紧密的司法办案体系和检察工作考评机制,激励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着力稳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和捕诉一体化改革,组建了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等专业化办案团队,持续整合办案力量、优化办案结构,实现特别案件专门办、简单案件快速办、复杂案件精细办,促进检察队伍革命化、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为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和助推检察事业发展夯实根基。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主动强化监督配合,全面提质增效树公信

紧紧围绕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宪法定位,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监督和司法协作配合,积极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不断提升指控犯罪质量和案件庭审效率。积极听取律师意见建议,认真安排律师阅卷,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切实通过务实高效的检察工作,以规范的司法行为、过硬的案件质量,确保案件程序合法和实体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赢得组织信赖和人民满意。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三、主动为民司法,积极服务保障民生强公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聚焦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食品药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问题,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积极开展“十大业务”工作,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和服务“六稳”“六保”等为契机,不断加大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保障民生的工作力度,全面规范检察办案、强化检察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主动做好群众身边的实事、办好群众关心的案件、解决好群众关切的困难问题。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切实以务实高效的检察法治产品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罗平县检察院 “四个主动”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四、主动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提公信。

不断丰富和创新检务公开渠道,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县纪检监察派驻纪检组的纪律监督,推进检察权在阳光下和法治轨道上依法运行。专题向县人大报告刑事检察、扫黑除恶、公益诉讼等重点工作,接受县人大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专题调查询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案件庭审和公益诉讼、司法救助、不捕不诉等案件的公开听证。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和社会各界关切的未成年人保护等热点问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民营企业家等走进检察机关建言献策,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促进检察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案件信息应公开尽公开、依法公开的原则,及时在互联网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和重要案件信息,主动将执法办案活动纳入公众视野,以阳光的司法增进群众了解、提升检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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