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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检经验 |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守护曲靖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2020年08月13日      来源:市院宣教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我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履职,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为守护曲靖市的生态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2018年至今,共摸排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线索36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线索333件,民事公益诉讼线索31件;立案审查33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317件,民事公益诉讼21件;履行诉前程序319件;起诉11件。

强化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强化外部机制建设

为建立健全污染防治工作共治的局面,形成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态势,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协作配合,合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叶敬东带领相关人员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人和执法部门座谈,分别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交换了意见建议,双方对各自的职责、职能进一步深入了解,并就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配合达成共识。

同时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我院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就建立案件信息交换、重大情况通报、案件线索移送等机制进行了多次的沟通交流,协作机制目前已签订完成。

另外,罗平县检察院办理的乡镇人民政府对焚烧秸秆怠于履行职责案在送达检察建议时,邀请环保局、林草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及全县各乡镇政府代表进行集中宣告送达,形成了相关职能部门相互理解、支持、配合的公益诉讼工作合力。

 

 

强化异地协作机制建设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跨地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建设,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留死角,会泽县检察院与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协作联席会,并签订了《关于开展牛栏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配合协作意见(试行)》,为确保牛栏江生态环境资源不受破坏,实现流域绿水青山建立了异地协作机制。

宣威市检察院与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商议,制定了《关于开展可渡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配合协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促进了两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联动机制,保护生态环境。

为全力保护好“万峰湖领域”生态环境,罗平县检察院联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西林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做好万峰湖领域相关河流生态环境保护巡查摸排工作。

履职尽责,

守护碧水、蓝天、净土

将诉前程序和提起诉讼相结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强化诉前监督、沟通、跟进,全面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2018年以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共履行诉前程序304件,发出的检察建议相关部门均及时整改落实到位,实现了未诉先胜和检察监督效能最大化。

注重发挥提起诉讼的刚性作用,增强法律监督的权威,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经公告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提起民事诉讼时,我们积极履职,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以保护受损的公益,2018年至今,全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1件。

努力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我院落实“谁破坏、谁治理、谁恢复”的要求,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当事人进行补植复绿的方式修复被破坏的生态,使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得到切实修复。

 

 

以专项活动为契机,认真摸排环境污染防治线索

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维护社会公益的职能,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活动,为全市的污染防治工作助力。

今年制定并下发了《曲靖市检察机关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在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已摸排线索27件,立案审查25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件,为人民群众能够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提供有力的保障。

麒麟区院将曲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与推动《曲靖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有效结合,摸排随意倾倒垃圾、污染水源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8件,并履行诉前程序,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整改,短时间内将林地、水库周边的建筑垃圾、生活废弃物清理完毕,恢复林地植被,提升了人居环境。

另外,认真梳理曲靖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回头看”及煤焦化行业环境问题专项督查反馈意见内容,共梳理公益诉讼线索8条,其中麒麟区检察院已立案审查2件,曲靖市院立案审查1件;均已履行诉前程序。

积极打造智慧借助机制,

解决公益诉讼专业难题

为更好解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中的有关专业性问题,提高办案质效,今年以来,全市已有2名干警参加了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公益诉讼办案设备应用培训,同时云南省检察院给我市配备了勘察箱、分析仪、检测仪等公益送设备,可以快速检测水质、土壤、空气情况。

市、区两级院公益诉讼干警在市院分管院领导的带领下到云南蓝硕环境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与云南中检检验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联合检测中心就土壤重金属检测、大气污染取样、水体检测等设备操作规范交流学习。

同时针对办案中出现的一些专业性问题,定期与曲靖市生态环境局进行沟通交流。通过充分利用省级检察院配备的公益诉讼办案设备,结合专门保护机构和社会专业团队的作用,借力外脑协助解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有关专业难题,为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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