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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讨回房,老年生活有保障

2020年06月15日      来源:曲靖市司法局

2020年6月11日上午受援人桑某给陆良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送来了“五载诉案正曲直、雷霆执法治老赖”锦旗,感谢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家住陆良县中枢街道环城社区的桑某系残疾人,桑某和史某原系夫妻,于1998年8月经法院调解离婚,位于环城社区桑家头的34号房屋归桑某所有。离婚后的几年,史某以调解书协议不公平为由,不履行调解协议并起诉桑某,2001年经曲靖中院终审判决确认该房屋归桑某所有,史某搬出房屋、停止侵权。但史某拒不履行判决还对桑某进行人身伤害,导致桑某一只眼睛受伤。桑某从此居无定所,多年来在外租房过日子。

2019年8月份,史某以不当得利起诉桑某,桑某陆良县法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热情接待了解情况后,及时予以审查受理指派云南翱峰律师事务所为某提供法律援助,云南翱峰律师事务所指派李文丽律师承办此案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李文丽律师尽心尽责、热情服务、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桑某视力受限且拄拐杖行动不便,不辞辛劳多次与桑某沟通并到现场收集证据2019年8月30日,经陆良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桑某支付10000元的房屋装修费给史某,史某返还房屋。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督促下史某履行了协议。至此,桑某多年来的沧桑路才结束,回到了“自己的家”。

来到了陆良县司法局,桑某颤抖着双手将一面锦旗送上连声说谢谢:“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司法局的工作人员及李律师,多年来的心结终于打开,终于能够安度晚年”。

陆良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钱李荣表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利是司法行政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是实现司法公正、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法律援助工作就是帮弱势群体维权,就是为百姓办实事、谋福利,群众的满意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支持和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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