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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01月18日      来源:市委政法委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委政法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既是政法部门,又是市委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部门、加强政法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主要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2.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领导干部。
3.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4.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
5. 组织、协调和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检查督促法治曲靖建设各项措施的落实
6.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
7.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8.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组织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9.组织调查研究,推动司法改革。
10. 组织、协调和指导市法学会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有政治部、办公室、执法监督室和涉法涉诉信访室。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市委防范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与市委政法委合署办公。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矛盾的日益凸显,政法工作任务也日渐加重,2017年,全市政法工作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抓好平安曲靖建设、法治曲靖建设、政法队伍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为全市深化改革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7年,主要开展了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司法公正、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公民、案件评查协调工作、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法治曲靖》栏目宣传、十佳政法干警评选、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涉法涉诉信访救助、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表彰奖励综治维稳优秀乡镇、曲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级信息化平台维护等二十余项专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委政法委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曲靖市委政法委员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公务用车平台长期租用1辆。
第二部分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1)
二、收入决算表(详见附件2)
三、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详见附件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7)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详见附件8)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详见附件9)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177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74.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7年度总收入1774.07万元比2016年总收入1630.62万元增加143.45万元,上升8.80%,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专项业务和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改革性补贴(2)和绩效奖按月发放部分使得总收入上升。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177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77万元,占总支出的46.83%;项目支出943.30万元,占总支出的53.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2017年度总支出1774.07万元比2016年总支出1570.62万元增加203.45万元,上升12.95%,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专项业务和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改革性补贴(2)和绩效奖按月发放部分使得总支出上升。
(一)基本支出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法委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0.77万元,占总支出的46.83%,比2016年的543.22万元增加了287.55万元,上升了52.93%,主要原因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改革性补贴(2)和绩效奖按月发放部分使得基本支出大幅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6.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97.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8%;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57.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为完成全市政法、综治、维稳、依法治市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43.30万元,占总支出的53.17%。比2016年的1027.40万元减少了84.10万元,下降了8.19%,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在2016年的基础上有所压减。具体开展工作了案件评查工作、案件协调工作、全市政法大宣传工作、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活动、表彰奖励综治维稳优秀乡镇、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公民、提高司法质量促进公正司法工作、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曲靖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级信息化平台维护、法治曲靖建设、保障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市、构建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国家司法救助、涉法涉诉信访救助、综治维稳基层基础建设,全市平安创建工程等20余个具体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7年度总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74.07万元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0.62万元增加143.45万元,上升8.80%,主要原因是新增部分专项业务和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增加改革性补贴(2)和绩效奖按月发放部分使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上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27.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8%。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开展专项业务;
2、公共安全(类)158.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主要司法救助和平安创建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缴纳在职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9.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各类社会保险;
5、住房保障(类)支出42.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承担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50万元,支出决算为57.63万元,完成预算的85.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8万元,完成预算数20.00万元的52.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05万元,完成预算数47.50万元的99.05%。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等。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57.63万元比2016年的71.48万元减少13.85万元,下降19.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10.58万元,比2016年的24.09万元较少13.51万元,下降56.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47.05万元比2016年的47.39万元减少0.34万元,下降0.7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用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数量减少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市委政法委2017年度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万元,占18.36%;公务接待费支出47.05万元,占81.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8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本单位在编车辆1辆,公务用车平台定向租给政法委使用1辆,主要用开展全市政法、综治、维稳、依法治市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0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47.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6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全市政法、综治、维稳、依法治市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市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61万元,与上年56.00万元对比减少2.39万元,下降4.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机关运行经费略有变动。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委政法委部门资产总额400.6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400.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5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200.7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199.9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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