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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政法系统“六个转变”构建政法宣传新格局

2018年10月31日      来源:陆良县委政法委

 陆良县政法系统紧紧围绕全县政法工作主线,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努力完善政法宣传工作机制,及时宣传工作亮点和特色,实现了“六个转变”,政法宣传工作焕发勃然生机。
一是变“打排球”为“打篮球从“推”给别人转变为“抢”为自己。全县政法各部门建立健全了“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部门责任制、人人宣传员”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将信息宣传、理论调研任务细化到科室,落实到个人,避免干“干工作”和“写材料”脱节、坐在办公室“闭门造车”。将其纳入到工作绩效考核目标,适时系统内通报宣传情况,制定政法宣传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和干警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做到“个个肩上压担子、人人头上有指标”。健全激励机制,结合工作实践,根据信息、简报、调研文章、动态被采用的档次,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不同标准,分别兑现相应的奖励。
二是变“说教式”为“故事式鉴于政法工作涉及很多法言法语的表述,大家难以理解,所以政法宣传多运用真实案例,通过讲故事的方法,增强文章可读性,让群众直观了解政法职能,写“人人读得懂”的文章,达到了“接地气”的宣传效果。以狠抓办案为切入点,及时捕捉办案实践中有价值的素材,结合“扫黑除恶”、法院强制执行“云岭总攻”、政法队伍纪律作风专项整治等行动活动,把握亮点,大力宣传政法机关在开展各项工作中的新经验、在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中的新举措、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的新成效、在政法队伍素质提升中的新办法,树立宣传工作大众化的理念。
三是变“一人清唱”为“团队和声改变了过去单靠办公室文秘人员“单枪匹马”、“包打天下”的信息宣传工作的运行方式,成立了由政(工)治部门、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为成员的兼职干警组成的宣传队伍,对全县政法宣传工作统筹安排指导,定期研究分析宣传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帮助各部门整理和修改宣传稿件,确保优秀的信息源转化为高质量的信息稿件。同时,在每个部门明确一名兼职人员负责本部门重大案件、工作动态、好人好事等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及时向宣传办反馈,以便编辑报送。
四是变“守株待兔”为“主动出击”搭建平台,畅通宣传渠道。鼓励干警积极向各级各类媒体投稿的同时,积极为各部门与宣传媒体牵线搭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拓宽工作渠道。综合利用多种形式媒体,形成报刊、杂志、电视台、网络多管齐下的格局,增强宣传实效,实现宣传、调研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的良性互动。建立宣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干警参加省、市新闻部门举办的各类新闻报道、通讯员培训,拓宽视野,提高捕捉信息、有效宣传的能力。培养宣传骨干,推进宣传工作专业化进程。
五是变“古板老头”为“时尚达人”加强新媒体建设,建立了新媒体宣传平台,县委政法委建了“陆良政法”微信公众号,法院建了“陆良法院”官方微博和“陆良法院”微信公众号,检察院建了“陆良检察”官方微博和“陆良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安局建了“陆良警方”官方微博、“陆良警方”官方头条号、“陆良警方”微信公众号,司法局建了“陆良普法”微信公众号,政法各部门及时推送、发布政法重要资讯,以案释法推进普法宣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揭开政法工作神秘的面纱,提升政法工作的公众知晓率。
六是变“自由跑道”为“规范渠道制定严格的信息宣传审查制度。坚持逐级上报制和从严审批制,实行部门负责人把关、办公室编辑把关、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三级审核”制度,严格把好稿件质量关,严格区别“内宣”和“外宣”、“涉密”和“不涉密”,明确信息“入口”和“出口”渠道,确保了宣传的合法性、导向性、客观性、真实性。确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由办公室作为主抓工作的部门,做好检察宣传稿件发稿情况及被采用情况登记,定期进行汇总、统计、协调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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