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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威用法治理念推进棚改工作

2018年09月20日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

曲靖长安网讯    今年以来,曲靖市当前最大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宣威城市棚户区改造)按照棚户区改造相关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抓棚改就是谋发展、抓棚改就是惠民生、抓棚改就是抓法治的“大棚改”工作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稳步推进棚改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仅用一年多的时间,完成了75%以上私人住户签约、9.2万平方米的拆除任务,成功实现了当年签约、当年腾空、当年拆除的工作目标。
     一、坚持全员拆迁,发挥部门合力  
    一是做到法治引领。早在去年,市委、市政府已敲定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将棚改工作纳入政府重大决策事项予以评估、决议,对项目实施进行了重大风险评估、政策把关、严格审核,并召开政策法规专题培训会,依法依规推进棚改工作。二是做到重心下移。在市级层面,成立了由市长任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任棚改指挥部指挥长,高位推进棚改工作。在街道层面,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征地拆迁组,实行”四个一”工作模式,即一个棚改项目由一名市级领导挂帅、一套班子运作、一个政策标准执行、集中一段时间完成。同时,公安、城市综合执法、法院、检察院、综治、信访、维稳、法制办等市直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确保棚改征收工作稳步实施。
    二、坚持依法拆迁,确保群众利益   
    一是做到程序依法。统一编制《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和《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方案》等系列办法、方案,制定征收工作流程图,严格把好征收申请、入户调查、评估公司选定、征收决定、征收方案报批、补偿协议签订、行政复议等40项工作程序关。建立健全困难群体救助、房屋征收拆迁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征收实施单位考核等10余项工作制度,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管征收。二是做到全程普法。积极开展棚改业务培训会等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各专班征收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法治素养和应急处置能力,并通过政府门户网、微信客户端、开辟社区宣传栏、发放《宣威市城市棚户区政策问答手册》等形式,面对面讲法、普法,让居民普遍知晓棚改相关政策法规,积极支持配合棚改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做到操作守法。由法检两院抽调工作人员组成法律保障组,为征收法律顾问,对征收程序、征收方案、征收政策、协议洽谈等严格把关、全程指导,避免征收工作出现法律“硬伤”。
    三、坚持阳光拆迁,保障公平公正
    一是做到过程公开。始终坚持“七公开”制度,即调查结果公开、征收程序公开、政策依据和补偿方式标准公开、征收实施单位和评估机构公开、上岗人员公开、初评结果公开,将征收全过程置于群众“眼皮”底下,让群众心中能有一本“明白账”和“公平账”。二是做到结果公正。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政策以内不缩水、政策以外不松口,提高政府公信力。三是做到监督有力。加强拆迁工作全方位监督,实行征收补偿合,逐级审查、审批,推行业务连审制度,抽调财会人员跟班审查征收资金使用及拨付情况。审计部门对资金拨付使用进行跟踪审计,做到“一合同一审计一报告”,纪检监察部门对棚改项目实施效能监察,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被征收户代表对征收过程进行监督。
    四、坚持为民拆迁,凸显以人为本     
    一是做到尊重民意。科学把握征收补偿方案制定环节,专门听取群众意见,对合理意见及时采纳,对不合理意见通过耐心细致沟通求得理解。如西河棚户区被征收居民反映拆迁工作应充分考虑噪音和扬尘,及时纠正了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在拆迁时尽量避开周围居民休息时间,并加入抑尘车喷洒清水,抑止扬尘。二是做到真情关怀。组织征收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开展与群众面对面算经济账、升值账、长远账,消除群众的后顾之忧,逐渐形成由“要我搬”到“我要搬”的转变,有力地推动征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做到优先保障。针对群众搭住难、就业难、就学难、搬家难等实际困难,帮助搬迁户办理转入学手续,帮助残疾人、年老体弱者等困难户搬家,让群众安心、舒心、放心。对重大疾病、严重伤残、严重精神病患者、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及时帮扶救助,优先予以保障。
    五、坚持诚信拆迁,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做到重信守诺。坚持公平分配利益,始终保证先搬后搬标准一样,加强与银行签约资金拨付的衔接,确保快签快拨快兑现、群众早签早搬早受益。征收地块已签约居民信守合同承诺,悉数如期搬离原居所。二是做到规范廉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在棚改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征收工作文明、规范操作,实行征收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用语、统一政策口径,强化拆迁工作纪律的严肃性、规范性,及时纠正不知法、不守法、不依法等方面问题,并对责任不到位、推进不得力的,依法依纪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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